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执法条件虽然在近年来有所改善,但是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必要物质条件等方面均难以满足执法实践的需要。受执法条件的制约,西部地区在行政执法协调与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网络信息数据共享、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能力也亟须提高。公正执法欠缺,执法随意性过大;执法力量分散,协作程度较低;执法条件较差,执法能力不高;执法监督评价体系不科学是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西部地区应该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即:完善相关立法,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机构,健全协作机制;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能力;确立合理评价体系,健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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