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了城乡经济关系的评价目标、确定了适宜的评价方法之后,本章将利用第四章所讨论的评价方法,从现状时间层面对2005年城乡经济静态发展状态进行评价,又从全国、省域、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四个空间层面进行变化研究。首先是以全国的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范围总体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状况给以粗线条的、大范围的描述。其次是以省为评价单元,包括31个省(自治区、市)的发展情况。最后是从东、中、西、东北地区四个大区域层面分析四者之间的城乡经济发展差异,四大区域的地理基础决定了差异较大,因此对四大区域的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差异作深入的研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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