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始于198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七五”计划建设中指出:“建立社会保险,是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安定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事实上,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政策,旧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渐渐再不足以面对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改革也因而难以避免。本文主要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推行中的一些问题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性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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