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是影响个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但不管是好的制度还是坏的制度,都需要一定的配套设施来保障其正常有效运行。正如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曾表示的那样:“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行得通、办得到,一定要有一个配套措施和一个水到渠成的环境。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有两个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当前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面临着重重阻力,为其提供核心审核监督制约功能的配套设施缺失直接导致整个制度举步维艰。因此,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资源整合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除了“申报—监督—公示—问责”四大体系设计,还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这将为防治腐败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构建我国财产申报制度有效的配套技术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基于此,需要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构建以金融实名制、公民征信管理体系为核心的银行、纪检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的配套技术保障。
有关专家学者对与官员财产申报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浙江省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陈婴虹提出,要从“完善相关金融制度,完善举报制度,完善公务员薪酬制度,规定相应的拒绝财产申报、申报不实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确立隐私权及其合理限制”七个方面加强财产申报配套制度建设
基于前人研究的成果,笔者对当前官员财产申报配套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制度——金融实名制与社会征信体系作进一步研究,探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当前阶段应完善的途径,进而构建基于金融实名制和社会征信信息共享的官员财产申报核查“一键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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