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过正视农村地区资金外流、坚持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审慎发展合作互助金融、发挥政策性金融引导作用深化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发展。通过运用中国1978年到2012年的年度数据,重点研究了金融支持、结构优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通过计量模型的动态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新农村建设水平提升与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村消费结构改善密切相关;农村产业结构对农村经济增长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国家财政资金相比,银行信贷资金对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农村消费结构改善的作用更显著。其次,农村土地确权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生产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耕地,经济增长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面对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分布不均匀的现实情况,为了实现土地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实行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主要内容是将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与补充有效结合起来,实现耕地总量和质量上的平衡。耕地占补平衡,事关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和18亿亩耕地红线的坚守,是严格耕地保护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再次,政府应明确农村基本公共供给服务主体、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农村投入的强度和效率、提高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等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再次,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制约我国“三农”发展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因素。就其原因而言,既有总量问题,又有结构问题,还有供给质量方面的问题。应调整农村金融供给中的监管政策,以监管政策调整与化解供给难题。同时,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在客观上存在一种相互联动的发展关系,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必将为我国农业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性工程,既要加强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建立合理有效的体制机制,又要在一些地方和领域率先实现局部性的突破。最后,农民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将增进农民福祉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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