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开始了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大规模的社会经济转型。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提升经济效率,国家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指导思想。然而,在很长时间内,改革政策与实践却没有真正“兼顾”公平。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急速转型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如失业下岗、农民工问题、收入分配不公、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受损等。
这些社会问题产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力量尽管在创造效率和财富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如果没有社会政策的制约,其自发运作会带来过度的“商品化”,会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和贫富之间的严重对立。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在20世纪,社会政策及其相应的社会保护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是现代工业社会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国家推动与经济改革相适应的社会改革,可以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力量进行约束,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缩小因市场自发竞争带来的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从而达到社会稳定乃至和谐。
总而言之,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要进行一场由经济体制改革所驱动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以社会保护和社会公共服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管理体制。这是由中国改革的阶段性所决定的。经济改革激活了市场力量,而市场力量的自发作用则导致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为了缓解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公平,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社会改革,乃至政治改革。这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此外,从中国的改革进程呈现的“从经济改革到社会改革再到政治改革”的阶段性来看,推进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为目标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其重要性和艰巨性不亚于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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