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逐渐受到重视,被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特别是2011年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是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就社会管理创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了具体部署。各地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纷纷行动起来,如北京、上海、广东新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还出台了《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广东省也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7个配套文件,等等。可以说,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兴起一股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潮。尽管“社会管理”被如此广泛地应用,但依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文件对社会管理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社会管理创新包括的内容也不一样(岳经纶、邓智平,2011)。即便是胡锦涛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对社会管理的界定也极具包容性,他指出社会管理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①社会管理体系;②群众权益维护机制;③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④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⑤公共安全体系(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⑦信息网络和虚拟社会管理;⑧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显然,这个界定既讲管理,又讲服务;既讲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培育发展,也讲政府监管能力的提升;既讲流动人口等传统上社会领域事务的管理,也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化价值等习惯上非社会领域事务的管理。正是由于社会管理概念的模糊性和包容性,人们往往是在不同的概念维度谈论社会管理以及在不同的现实路径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为了准确地判断和理解人们是在何种维度和路径讨论社会管理,很有必要从理论上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进行层次上的梳理。通过全面综述现有研究成果,我们认为,目前理解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有五种路径,不同的路径将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实践产生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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