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分析了公共能量场对于治理地方政府环境决策短视的可能性,然而,究竟何为公共能量场,其有哪些构成?如何借用公共能量场分析地方政府决策的短视治理?进一步讲,基于公共能量场的地方政府环境决策短视治理又需要哪些条件?本章旨在回答这些问题。全章的逻辑是,首先分析公共能量场的渊源,对其界定和分析其构成;接着,基于奥斯特罗姆、萨巴蒂尔等提倡的“分析框架—理论依据—模型构建”研究设计理念,进行“分析框架―理论(法律)循证―模型构建”研究设计,推导出相关条件假设,为后文第四、第五章基于案例对这些条件假设的验证分析创造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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