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后,深化能源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已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具有战略意义。这项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市场改革取向,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体系,理顺价格关系,健全市场体系,更充分地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有效作用。由于各类产品的生产、供求和市场条件差别较大,这项改革应体现差异性,煤炭、石油、天然气、水以及环境价格改革都应结合各自特点进行分类设计;还必须同时做好顶层设计,并要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价格支持体系,完善价格政策和成本监审机制;同时,应在反垄断、企业改革、法制建设、市场培育和财税协调方面加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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