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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人们已经能够指出的那样,自治是一个“有前途但却不明确的”概念,就像大部分自由一样,人们只能用某种不明确性来表示自治的概念。但是,任何领域的自治,至少应该包括自治主体、自治权限、自治保障等基本的要素。在这些基本要素中,自治权限始终是最核心的要素。立法自治也一样,在立法自治主体、立法自治权、立法自治保障诸要素中,立法自治权是核心的要素,没有立法自治权,立法自治主体的立法不可能真正自治,没有立法自治权,立法自治保障也就没有必要。因此,讨论立法自治,不能不讨论立法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