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主治理是集体行动达成的过程,也是治理责任履行的过程。根据理性选择理论的预测,社区自主治理的过程必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为作为具有理性判断能力的个体往往会因为谋求个体利益而导致“公地悲剧”。那么,社区公共事物作为一种局部共同事物,其自主治理是否能够达成,其治理是否能够持续?本书前述内容已经证明可持续的社区自主治理是可求的,只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上。事实上也有很多学者,如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只要有适当的制度基础,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是可能的。探讨城市社区自主治理的永续发展之道,从政策意义上提出谋求城市社区自主治理永续发展的努力方向正是本章的主旨。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笔者将分别从社区社会资本、社区业主选择行动以及社区外部网络三个角度探寻城市社区自主治理的永续发展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