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与挑战,许多领域的改革事业都亟待深化或加强。过去,我们的改革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如今,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但同时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已经不能单纯依靠经济体制改革,而越来越迫切地需要公共领域的治理变革,其中特别需要的就是对公共决策体制进行变革。最近几年,我们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其中之一就是在立法、行政及司法等部门的公共决策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对此,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也已予以明确肯定。[1]通常,一种新制度形式在初期发展中,其核心的问题就是功能如何定位,制度程序如何构建。为了适应现实需要,积极推动这项改革尝试的顺利发展,我们曾对中国的价格听证与立法听证的功能定位与制度程序进行了三年多的实证研究。[2]在实证研究中,我们也力图从一定的理论高度来系统分析中国听证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程序构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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