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二元土地制度的形成,从初始阶段、有偿使用探索阶段到“以地生财”向“土地财政”的质变。其基本特征:在产权形式上,有国有与集体之分,在交易方式上,农地只能被征用征收,且征收价格依据农业用地的价值,而非市场价格;由此形成的独特的“两个70%现象”,即农用地转用占每年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70%,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这无形加剧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其次,本文从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不同的视角,分析了二元土地制度对农民收入流量和财富积累与存量的影响。征地补偿过低、对农村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房产宅基地不能出售及农地抵押权的多种限制都阻碍了农民靠土地资产致富的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破解二元土地制度、缩小城市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构建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让更多的农村建设用地以有偿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联营、抵押等方式早日入市,让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权益,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积极探索农地抵押融资模式,破除城乡二元金融格局。限定政府权力为“产权保护、信息披露、总量调控、规划用途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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