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从1995年开始在城市和农村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试点试行,2006年全面建立和实施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距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程。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自实施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低生活保障呈现良性的运行状态,保障对象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人数逐年增加、保障资金投入逐年递增,保障标准和补助(补差)水平在逐年提高,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但是最低生活保障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着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资格认定难度较大的问题,存在着“漏保”“错保”“骗保”现象,“低保异化”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目标群体需求为取向提高制度设计的可及性、强化资金能力、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系统、完善监督和约束措施,打造“阳光低保”等,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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