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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诉讼是关于人的身份能力和身份关系的诉讼,构建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是客观的需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设立家事诉讼的专门程序,但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对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改革探索。其中,既有对家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也有对家事审判程序的探讨。在家事审判程序中适用职权探知主义是必要的。职权探知主义在构建家事审判程序中可表现为法院调查取证权的明确、举证责任分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适度加大、法院可酌情考虑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实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