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关系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共同财产制是夫妻关系得以和睦相处和共同生活的保障。亲属法应该注重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构建和完善,尤其应该明确和强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功能,作为制度构建和完善的指导原则。我国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应具有保障与分担功能、平衡与补偿功能、责任意识的提示与强化功能等。我国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功能的体现并不理想,特别是在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很大。应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制体现并落实亲属法的家庭、社会保障性功能,发挥亲属法的伦理性、社会性、强制性的特点,体现亲属法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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