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出发,提出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并从结构性支持的角度,要求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活社会组织活力。由此可见,中国政府正面临着以怎样的新制度安排来实现社会再组织的问题。在现实中,维系社会的纽带是一些基本的价值、需求和利益,这些基本的价值、需求和利益也是社会的组织、团结和认同的基础。一个良性的社会秩序在本质上是社会价值认同的结果,而一个良性社会秩序的维系有赖于与其相匹配的社会体制。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是当前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支点。但相比于经济领域的改革,我国社会领域的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处于滞后的状态,难以适应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这个问题对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建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正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