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论深圳劳动关系地方立法

    摘要

    劳动关系立法应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并且尽可能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地方立法还应该考虑立法权限和立法空间。就深圳劳动关系地方立法而言,首先,应根据本地劳动关系的特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立法;其次,应根据立法权限,在不违反上位法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再次,应借鉴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并总结国内经验教训,注意可操作性;最后,应以矫正正义为理念、以劳资持续合作为目的、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坚持劳动价值论,坚持劳资两利、劳资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
    >>
    作者简介
    刘诚: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