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论我国电视节目模板的著作权保护

    • 作者:高冠群出版日期:2014年06月
    • 报告大小:1.33MB
    • 报告字数:14595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创意媒体(第一辑)

    摘要

    电视节目模板是由一系列电视节目元素组合而成,即制定了一系列具备共同特征的电视节目创作元素的一整套节目策划创意表达和构思。电视节目模板是智力活动的产物,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的特点。电视节目模板拥有广阔的商业发展前景和巨大的社会文化价值。迄今世界尚无一个各国达成共识的电视节目模板著作权保护法,但是,给予电视节目模板著作权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表示电视节目模板是其保护的客体,存在侵权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与此同时,公众著作权意识的普遍淡漠,也制约了我国电视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但是,通过著作权实现电视节目模板法律保护具有可行性。因此,完善电视节目模板著作权保护机制迫在眉睫。首先,应当把电视节目模板列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其次,应当明确电视节目模板著作权的具体内容;再次,应当明确电视节目模板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最后,应当建立电视节目模板著作权登记制度。

    <<
    >>
    作者简介
    高冠群:高冠群,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传媒管理系助教。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