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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社会治理中的法律实施状况分析

    摘要

    法律实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法治国家或者法治社会,法律实施更是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观察法律实施的主要途径是纠纷的解决,并从纠纷的诉讼解决、调解和仲裁入手。河南省法律实施调查表明,法律规定越来越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标准,人们的守法意识增强,法制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具体有如下特征:一是民商事纠纷中诉讼的立案率以及一、二审的结案率呈上升趋势,而调解的纠纷呈下降趋势;二是在调解和仲裁等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中,越来越倾向于运用法律作为标准和尺度,特别是在仲裁中反映尤为明显;三是从涉诉上访以及非涉诉上访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反映出在权利的保护方面,诉讼渠道还没有全面覆盖,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的权威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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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李建新:李建新,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管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高留志:高留志,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管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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