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商品房住宅小区乃业主生活、居住之所,故小区环境是业主生活、居住质量的基础。但是,现实中的小区生活却往往受到各种纠纷的干扰。从总体上来说,各地小区纠纷已经到了相当激烈的程度,上访、诉讼事件比比皆是,静坐、示威以及肢体冲突与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从业主这一方面来说,作为“生活于一个个陌生社区的单独个体,每一个业主都有着很大的软弱性:无论业主的身份是行政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大学教授、导演或影视明星,面对我国这样一个法治不健全、市场不完善、政府行为不太规范的城市与社会,面对开发商这样的强势集团,他们都一样是那么的孤立无助、弱小无奈与胆怯,他们的利益都一样面临着被侵犯的危险与压力”。深圳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黄卫平教授一直致力于城市基层民主研究,在他看来,随着城市居民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居民成为私有房产的业主,住房产权私有化引起了城市社区权利结构的变化,“业主、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和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构成了社区权利结构中的多元主体,基于各自的利益,这些主体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房产可能就是他们主要的私有财产和核心利益所在,因此维权意识十分强烈。最近我国各地的房产维权运动日益频繁,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的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为方兴未艾的‘业主维权运动’的中心……业主们因为房屋质量、房产证书、社区内公共空间、公共环境或公共设施建设、物业管理费用、市政规划等问题,自发形成集体行动……维权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经常陷入错综复杂的矛盾与冲突之中,相互对抗成为目前社区结构中的最大矛盾体现”。
本文探讨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主要矛盾及其形态,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公共事务治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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