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情绪研究已有较长的历史。在社会学领域,情绪很早就受到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的关注。如韦伯认为,行动的类别中包含了情感的维度;在分析冲突类型时,齐美尔强调把情绪唤醒作为冲突流动过程的一部分;涂尔干视情绪为其社会理论的基石;帕累托则明确指出情绪是社会动态过程的基础。然而,由于20世纪的社会学研究高度强调自我意识,因此对情绪的研究有所忽略。到了70年代,一些学者试图将情绪定义得更加外显,由此发展了一些理论和研究项目(如Collins,1975;Heise,1979;Hochschild,1975;Kemper,1978;Shott,1979),自此以后,情绪研究逐步扩展,现在可被视为微观社会学和宏观社会学的分隔界线。近年来,社会学对于情绪的研究也呈现增长趋势(见Turner & Stets,2005),出现了情绪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Emotion)这一分支学科。情绪社会学是情绪心理学与社会学这两门学科的有机交叉与融合。在心理学领域,长期以来情绪研究主要集中于个体水平,在群体水平和宏观水平的研究方面积累较少。近期的群体情绪(group-based emotion)研究是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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