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首先是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包括资源环境问题凸显,制度是深层次原因;相对其他四大建设而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建立不少制度,但总体上还不全面、不系统、不完善。其次是制度建设必须抓住重点,包括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重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体制;以健全生态补偿制度为重点,推动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以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重点,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以推广“两个合同”为重点,推动节能减排市场化进程;以改革领导干部考评机制为重点,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然后是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从严,包括问责要严;赔偿要严;执法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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