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晚上好,今天晚上这一讲本来应该是第八讲,现在把它调到前面来,因为后面两讲是连在一起的,是《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从逻辑上来讲,可能先讲这个再讲法治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子,会更好一些。这一讲的标题是《依法治国与科学发展观》。现在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了我们当代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目前,各个机关、各个学校、各个行业都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讲的是一门课,很多内容是学术问题,我之所以要把依法治国与科学发展观连在一起来考虑,倒不是跟风(我是反对跟风,反对说套话的),而我确实认为科学发展观有很多新的东西非常之重要,我是非常赞赏的。作为一个学者,我得说真话。前不久在上海召开的第一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的闭幕式上,我曾经讲过,一个学者不能说假话,要说真话,不能跟风。我还提到说,如果自己写的文章,10年、20年以后,甚至于三年五年以后,自己看了都脸红,那对人民、对党和国家,甚至对自己都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有些东西我不同意,我可以不写文章表示反对,但是我也不去讲赞同的话。比如说,“以德治国”,我是不同意的,我不公开写文章反对,但讲课时我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的,我不同意。而我对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给予高度评价的。我在很早以前就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谐理念的问题。这实际上与我长期以来的理念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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