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社会地位及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是20世纪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之一,而这一重要变化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女性在社会生产及其他经济活动方面的广泛参与为基础的。1949年以后,在“男女平等”的国家法律制度和城镇劳动力高就业政策的双重影响下,我国城镇女性的从业人数总量及其在全体城镇就业人口中的比例均明显提高。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女性就业的行业分布日益广泛,就业层次不断提高,社会参与程度显著上升。但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转轨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以传统计划体制所维系的两性社会地位正因劳动力市场化的推进而发生变化,女性就业状况以及两性在就业劳动力参与、职业隔离及工资收入等方面所表现出的差异及其原因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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