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成立后,针对经济急速增长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逐渐制定出一套以生活素质评估为导向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在政策咨询上,从功能、运作和成员三方面改革现行的咨询组织;在社会服务管理上,引入了服务素质持续改进机制、服务整合和建构单亲家庭服务网络。然而,有关改革对人的理性预设并未完全与现实相符,忽略了各人因成长和工作经历不同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的问题。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之间又存在一定的价值矛盾,如个体性与关系性、竞争与合作、自由与约束、效率与公平等。特区政府的合作主义治理模式,忽视了政策过程的复杂性,使特区的政府咨询组织、市民大众和服务使用者之间并未形成有效的互动网络,难以促进民主协商的发展。社会服务管理改革也忽略了政府部门本身的改革和中国传统文化对有需要服务者的求助意识的影响,未配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型社会政策对社会服务管理的要求,使得服务机构间、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服务统筹者、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协作关系仍有待加强。
针对特区社会服务所面临的问题,本书将从价值评估、制度建构和服务提供三个层次提出改革建议。在价值评估上,社会素质评估从规范价值开始,结合相应的过程和结果评估,以期指导社会政策的发展,而公共价值计分卡则从价值的确认开始,以公共价值作为战略目标,为相关的组织,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及其下设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一个更细致的评估框架。两者结合将可形成由战略价值导向并贯穿整个政策过程的评估框架。
支撑整个社会政策评估框架的是人与社会共同发展的不同规范价值,这些规范价值经社会、政治和经济各范畴的确认后,便可引领特区社会服务的改革。针对合作主义治理结构的不足,特区政府应从功能、结构、咨询组织的人员规范、协商的过程等方面重构现行的咨询网络,配合政策信息的公开和咨询的规划,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协商民主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社会服务提供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政府、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使用者,以至一般的企业将须进一步协商确定各自的责任、协作关系并开展相应的改革。特区政府应首先配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要求整合相关部门,同时加强预算和资助的规划性,并强化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以积极和前瞻的方式带动社会团体及其下设的社会服务机构以至全社会制定特区的社会服务规划,推动服务机构的企业化,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公民的社会参与度,积极累积社会资本,建构特区的社会政策与服务提供网络,提升整体的服务提供能力,进而促进社会的整合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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