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海省综合实力的增强,经济发展也步入了快车道。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丰富物质成果的同时,也开始关注自己的生活品质,关注周围环境的生态状况,尤其是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参与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与此高涨的关注热情不相适应的是,在鼓励、支持、保障公众参与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具体制度上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对环境法公众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从城市化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的公共性角度出发,进一步分析了青海省在城镇化过程中吸纳公众参与的现状,并对城镇化过程中贯彻公众参与原则,构建生态文明的高原生态城市,以及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及其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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