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量的篇幅对公认的世界文化强国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进行剖析,尤其对美国和法国两个分别代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国家进行了对比。鉴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各国的文化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世界各国尤其是公认的文化强国对文化发展都进行了有选择、有限度的财政投入扶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美国政府对文化的支持是在坚持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下有选择地进行的。法国利用“文化例外”原则维护本国文化产业利益,通过财政政策积极支持本国文化“走出去”。英国则对本国创意产业实行“一臂之距”的政策,以法律为主,政策为辅。日本政府认同自由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减少政府主观干预行为,并确立政府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间接援助、对具体事务不加干涉的“内容不干预”原则。韩国通过设立相关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立国”战略。另外,印度电影的“明星体制”,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也各具特色。本章最后对公认的文化强国的相关文化政策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对后面的政策建议提供坚实的国际经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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