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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体制是构建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基本体制模式,也是政府参与市场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目标之一,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先进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表明党正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需要和谐财政(邓子基,2007)。优化和完善财政分权体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将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