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扬州市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2件,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不断创新深入,政府法制监督质态不断优化。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0件。整体联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系统性进一步增强;服务改革深化,政府法制工作大局进一步把握;推行开门模式,政府法制工作开放性进一步增强;以规范涉企权力为切入点,行政执法监督质态进一步提升。2015年,全市政府法制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抓住基础工作不放松,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抓住规范涉企权力不放松,全面深化落实市委“2号文件”;抓住服务改革不放松,全面深化政府法制工作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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