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建设,要遵循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乡关系”“新型建设着力点”和“新型建设路径”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提升城镇集聚能力为着力点,加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提升城镇功能为主要抓手,优化中心城市与各类城镇空间布局;以产城融合为中心,加快四化同步发展进程;以彰显扬州特点为核心,建设新型美丽城镇和乡村;以“六个一体化”为重点,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城镇化发展潜力的充分释放。为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扬州地方政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实现政府角色由经济事务管理者向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转变,由“强政府”向“能政府”的转变,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增强政府的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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