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没有将环境生态破坏的影响纳入决策考虑,哪里就出现大大小小的生态环境灾难。而这些灾难汇集起来,将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障碍。一个国家对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带来影响的计量水平反映着它对自身可持续发展认识的水平。20年来,中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经济损失计量研究一直在艰难中探索与发展,尽管在计算内容、方法和信息支持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现有的研究已经足以表明:中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按不完全的保守估计,就相当于GDP的7%~20%。进入21世纪以来,许多学者认识到迫切需要一个重大的改变。如果说,在20世纪80~90年代提出一个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带来之损失的粗略估计还有一定警示作用的话,到21世纪的今天,这样泛泛的“损失计量”的实际作用已经变得极其有限了。经常的情况是:许多决策者根本不理会其经济收益背后的生态环境成本。要么对“环境价值”之计量的科学性不信服,要么对其合法性不承认。这种多少有些尴尬的局面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出台而出现了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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