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确定了“减量的”、“约束性的”环境保护目标。本文论述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环保投入的重要性,必须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改变长期以来环保投入与环保目标脱节的状况。通过分析普遍存在的对于环保投资认识的误区,揭示了中国环境保护投入长期不足的问题。本文提出,落实环境目标,首先必须明确各类环保投资主体的责任。而在环保投资中,来自政府的投入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关注和明确政府的环境保护投入,这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公共职责的最具体的体现,也是确保全社会环保投入总规模、落实环境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