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第10号1999年12月9日更新包括以下法律所载的修正(自1993年5月4日通过以来):1996年第30号修正案(含修正及未修正的全部条款)1999年第85号修正案之二(含修正及未修正的全部条款)免责条款新南威尔士法律来源于新南威尔士立法顾问办公室编纂并保管的法律数据库,由政府信息服务机构以磁盘或印刷品的形式发布。不确保该法律数据库无任何差错或疏漏。另外,由于该法律数据库是以硬拷贝方式建立,不保证所有数据均准确无误地转化为电子形式。相应的,基于对该法律数据库所含信息的信赖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对上述行为本身及行为的后果,新南威尔士州及其服务人员、代理人员明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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