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新兴生成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本身,更多地代表了一套对人类遗产的重新划分方式。自我国的现代旅游业肇始之初,民俗、表演、传统工艺等各种无形资源,就已进入其视野之中,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往往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混合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及其相应的保护挖掘工作,经历了由外而内、由下至下的历程,其对于旅游业的影响,是掩映在其国际性公共事件的面目之下的。作为一种全新的分类方式,其更多的意义在于唤起了众多旅游主体对诸多无形要素的重视,促其重新审视这些要素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集中发掘新的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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