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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两个结论是农户经营为主与宜居农村社区建设。以我国特有的“人民团体”形式建设中国的农民合作体系,农民合作协会具有地域性、综合性功能、多重属性等特点。农民合作协会与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农协能够起到村委会与合作社起不到的作用。农协建设具有重要政治意义,也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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