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论述了我国对私营企业的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从质上看,企业财产的私有性,是世界所有私营企业的共性;从量上看,雇工8人以上,却是中国私营企业的特殊性。私营企业在量上界定为雇工8人以上,并非按照马克思所假设的雇工8人以上就可以成为资本家而设定的界限,而是因为当时政策上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一二学徒,请三五个帮手,二者加起来不超过7个人。为了与个体工商户在雇工数量上相区别,规定私营企业是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的雇工数量规定为8人以上虽不一定科学,但却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连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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