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在行政上隶属于河北省沧州市。2009年,青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647元,全县下辖10个乡镇、1个农场,349个行政村,耕地面积85万亩,总人口39万。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前,青县曾经进行了建立“农村合作养老”制度的探索。这一制度不仅采取了“家庭成员大捆绑”政策,即超过65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子女及配偶、孙子女及配偶都必须参保缴费;而且还采取了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捆绑参保,即全村适龄人口的参合率必须达到80%以上。青县新农保制度继承了合作养老中的这两个原则。这种办法的效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需要什么支撑条件呢?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2010年9月初,我们对河北省青县新农保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研组在青县的青州镇耿官屯村和东马桥村、新兴镇的辛集村和周庄子村进行了农户问卷调查,与村干部、乡镇社保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召开了有县社保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本报告基于上述调查,试图在了解青县新农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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