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重庆市房地产业特别是住宅业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商品房竣工、销售面积与“九五”比较均成倍增长,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消费需求,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尽管如此,重庆市仍有一部分最低收入群体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自身的住房困难,必须依靠政府的住房救助加以解决。
重庆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下半年,市政府在确立重庆市2003~2007年十大公益项目时,从基本建设投资的角度,将“廉租住房保障”纳入十大公益性投资项目,并随后经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纳入惠民重大工程。当年末,出台了《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确定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简称“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自2003年开始启动,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民心工程”。为了逐步解决主城九区及双桥区2。35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实施地区充分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大力推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已解决了19196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组织建设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2130户,实施租金补贴1748户,通过旧城拆迁改造及低保户发展脱困等方式解决“双困家庭”住房困难15318户。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为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重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建立和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过程中,重庆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推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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