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性别的暴力是一个人权问题、妇女健康问题和发展问题。1993年,联合国在《消歧公约》中提供了第一个有关暴力的官方定义,即:“任何对妇女身体的、性的和心理的伤害,包括威胁、强制和剥夺自由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生活中,均属基于性别的暴力。”之所以认为是“基于性别”的暴力,是因为这些对妇女身体的、性的、心理的和经济的虐待,是与妇女的从属地位相联系的。但“私人生活中”的对妇女暴力的合法性渗透在许多文化信仰、文化规范和社会制度中,这导致了长期以来社会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熟视无睹和默许。因此,打破这种沉默,并使之成为公共问题,就成为制止家庭暴力的首要问题。在中国特定情境中,大众媒介传播对改变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态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自然将大众媒介看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本论文将描述中国民间妇女组织与大众媒介的互动如何使家庭暴力从个人隐私成为公共问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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