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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积极建构和谐社会的宏大背景下,2005年,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2006年,全市将根据《实施纲要》的精神,一方面,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安定民心,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进一步构建和落实操作性强的长效监督预防体系,为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