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是跨市场发行和交易的品种。目前,国债的发行和流通同时在3个市场中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而这些市场在交易机制、投资者类型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首次国债发行是在1949年底,当时称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至1958年,这种公债在发行了6次之后戛然而止。1981年,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财政部再次以实物券的形式向社会发行了48亿国库券。1998年以来,因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债发行规模迅速增加。2005年虽然财政政策重归稳健,但国债发行量仍然保持相当的规模。据统计,1981~2005年,中国累计发行国债约53000亿元。目前,从大类看,国债包括记账式和凭证式两种。后者的发行主要针对居民,流通性较差。国债的交易市场与发行市场并没有同步发展,而是整整滞后了7年,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债的转让和交易不仅受到禁止,而且被有关当局认定为一种违法行为。1988年,为促进当年国库券的销售,财政部允许国库券在全国61个城市分两批试行流通和转让,才揭开了国债二级市场的序幕。
1997年银行间市场开始正式运转之后,国债的交易逐渐由交易所转向了银行间市场。尤其是在近些年,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国债交易主要场所,而交易所市场的地位不断下降。至2005年底,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存量在全部债券存量中的份额已经上升到近94%,国债存量的份额已经上升到近82%。
在银行间国债交易迅速发展的同时,交易所却出现了相对、甚至是绝对量的萎缩。至2005年底,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存量占全部债券存量的比重已经下降到5。4%弱,而国债存量占比则下降至近13%。这种情况既同两个市场在交易制度、市场参与主体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有关,也同近几年来交易所频频发生的债券违规回购交易有关。尽管监管当局在2006年对债券回购交易进行了规范,但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交易所在国债交易方面的弱势地位恐怕将继续维持下去。至于柜台市场,由于主要是针对普通的居民,流通市值很小,基本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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