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中心镇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促进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推动广州市城市布局调整的重要战略举措。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共有17个中心镇。这些中心镇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推动下,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广州市中心镇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广东省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建设部和国家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旧的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心镇的发展。为此,2005年9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批示由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政府研究室、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财政局以及市中心镇办,就中心镇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几个月来,我们分别赴白云区江高镇、太和镇,番禺区沙湾镇以及增城市新塘镇、石滩镇进行了调研,并考察了大连、青岛、温州、苏州等市的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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