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年”。深圳市充分利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深圳市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的有利机遇,战略谋划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逐步加强规范监管,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日益彰显。但也存在社会组织总量、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管理力量市强区弱,法规相对滞后、庞杂,涉外社会组织管理难等问题。2009年,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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