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农民从农村向城市地区的迁移是城市地区高收入的“拉力”和农村地区相对低收入的“推力”的理性选择的一种经济反映。著名的“托达罗人口迁移模型”对这种理论做了补充和发展,认为人口迁移不仅是对收入差距的反映,更是对预期收入的反映。后来,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T。W。舒尔茨提出了“人口迁移成本与预期收益”理论,将迁移成本概括为货币成本和非货币成本,前者包括在交通、住宅、食物等方面增加的支出,后者包括因迁移减少的收入及心理成本等。实际上,理解中国农民的城乡迁移决策,仅仅从经济方面来解释是远远不够的,影响农民工进城就业包含着更为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
近年来,关于农民工回流的研究集中注意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农村创业高潮的吸引。这些研究着重从宏观上解释农民工回乡的原因,实际上,对于农民来说,留乡创业或就业还是继续外出打工是权衡利弊的个体决策,这种决策远不止是经济上成本—收益的比较,家庭负担、外出经历、社区发展等都影响着农民工的选择。根据全国妇联“第三期全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对安徽农民工返乡者的数据显示,在问及回乡者返乡原因的项目中,因为家庭原因回乡所占比例最高,这些因素包括结婚、生孩子或照料孩子及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等,占到近4成的比例;涉及经济相关因素,包括“没有赚到钱”、“在家乡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以及“失业找不到工作”等原因回乡的比例也较高,占到近3成;此外,不满意外面的生活和工作所占比例也超过了1/4。
影响农民外出决策的因素千差万别,依据对返乡者回乡原因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哪些因素会影响他们做出继续外出还是留乡的选择。根据对问卷的理解以及参考国内的研究,我们大致将影响返乡者继续外出进城就业的个体因素大致分为人力资本因素、经济因素、家庭影响因素及外出经历。
本文所使用数据来源于2010年安徽省妇联和安徽社会科学院联合进行的“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调查采用了分层不等概率抽样方法,全省省级抽样设计人数为3000人,获得有效回收问卷2989份,问卷填答合格率超过95%。调查问卷中,被访者或者其配偶有在户口所在地县市以外城镇连续务工经商6个月以上经历的,即受流动影响人员问卷共416份,占合格问卷的13。9%。在受流动影响人员中,男性被访者占到41。6%,女性占到58。4%;18~25岁的占到12。5%,25~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2。5%,41~50岁的占30。6%,51~60岁的占9。4%,61~65岁的占到2。7%。在受流动影响的被调查者中,已经返乡者为256人,占61。5%,其中男性占52。3%,女性占47。7%;已返乡者中,没有外出打算的占68。4%,有外出打算的占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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