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贯穿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使用的决策和管理全过程。无论是污染问题还是日益凸显的环境群体事件,归根结蒂都与项目决策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公众参与中的逢场作戏等环境治理缺失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近年来的政策和法律都在高调支持公众参与,但是一旦涉及重大敏感项目的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申请,权力机关仍然经常性地采用拒绝和拖延的策略。及时剖析和纠正环境治理的弊端,修补环境治理制度的短板,毫无疑问是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生态文明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2013年,环保公益团体广泛涉入环境治理领域,在环境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开发项目的环境决策中,要求环境信息全面公开,公众意见得到充分倾听,环境公益诉讼中环保公益团体的原告资格得到环境法修法的肯定,依法开展社会监督,问责环境违法行为。只可惜在日益严重的环境挑战面前,环保公益圈整体力量仍然势单力薄,致力于环境治理议题的组织更加有限,专门支持环境公益团体介入环境治理议题的社会资源更是关键的瓶颈。寄望中国慈善领域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面的大胆创新,早日消除环境治理的制度障碍,为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改革总思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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