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是推动特区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与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建设体现在民生福利水平改善和社会管理水平提高等方面。本文对2012年以来珠海、汕头、厦门、深圳四个经济特区在社会建设领域的探索和实践进行总结和概括,重点分析经济特区在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些创新型做法和亮点,并做出相关评述和分析。
2012年,各经济特区在进行体制改革和促进经济转型的同时,在社会建设领域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成就。这里以珠海、汕头、厦门、深圳等经济特区在社会建设方面,主要是以民生、公共服务、政府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实践为例进行概括阐述。之所以选取这四个特区,除了它们是最早的特区,具有典型意义之外,主要还在于广东省近10年来,在社会管理体制上不断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而特区又走在广东的前列,因此示范意义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