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村民自治建设中,海南坚持遵循“整体部署、系统设计,分步实施、迎头赶上,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执行“五个结合”(推进村民自治与加强党的领导相结合,民主选举村委会与整顿村党支部相结合,选举村委会与稳定干部队伍、发展新党员、培养后备干部相结合,建立村委会与依法建章立制相结合,推进村民自治与发展农村经济、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体现了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原则性和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政策的灵活性的统一。虽然海南的村民自治建设起步较晚,但已形成了有别于内地各省区的海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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