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教育法》,各级各类学校自主开展国际交流。学校可以参加俄罗斯国家与外国的双边与多边学生学者交流项目,与外国机构开展联合研究,举办各种学术会议,招收外国留学生。此外,根据《高等及大学后续职业教育法》,高校可参加非政府组织,与国外组织机构签订合约,兴办各种机构(中心、实验室、工业园区等),开展外贸业务。苏联时期,各个大学招收了大量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苏联解体之后的一个时期,外国留学生人数锐减。90年代末,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人数又大幅度增加。2002年10月普京总统批准的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基本政策,将培养外国留学生作为符合俄罗斯长期战略利益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2008/2009年,俄罗斯各国立高校接受公派和自费外国(含独联体国家)留学生人数10.28万,其中中国学生在校9000人(招生3100人,毕业2800人)。10207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