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剧变和解体过程中,俄罗斯联邦的社会政治制度发生了变化,其标志是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丧失了国家领导权,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共产主义不再是指导社会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建设共产主义也不再是国家的奋斗目标。与此同时,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是国家的经济基础。显而易见,俄罗斯已经不是“社会主义全民国家”,它依然处于变化之中,就现在的社会政治制度而言仍然是一种过渡性质的制度。与国体相适应,俄罗斯的政体,即国家的政治体制,特别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发生了变化。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通过、生效后,延续了70余年的苏共一党制的苏维埃议行合一体制被彻底废除,代之以总统权力为主导的多党制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中,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权力的拥有者,由俄罗斯公民普遍选举产生。宪法赋予了总统包括任命政府总理,任命联邦法院法官,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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